What Is 继承时成本基础重置(Step-Up in Basis)?
你去世时,你拥有的房产获得"提升"——继承人的新成本基础变成你去世时的公允市场价值,不是你当初买的价格。也就是说,如果你以$200,000买入,折旧了$80,000,房产在你去世时值$500,000,继承人的成本基础是$500,000。他们可以立刻卖掉,零资本利得税、零折旧回收税。在夫妻共有财产州(Community Property States),夫妻双方的资产都获得完整提升(双重提升)。这就是为什么很多买入持有型投资者永远不卖——让继承人继承并获得免税重置。
Step-Up in Basis(继承时成本基础重置)是一项税法规则,在所有者去世时将房产的成本基础重置为公允市场价值——同时消除继承人的未实现资本利得和折旧回收税。
At a Glance
- 本质: 税基在所有者去世时重置为公允市场价值
- 为什么重要: 为继承人消除资本利得和折旧回收——继承一个"全新"的成本基础
- 夫妻共有财产州: 双方资产获得完整提升(加州、德州、亚利桑那等)
- 局限: 赠与的房产不适用——只有继承的房产才有
New Basis = Fair Market Value at Date of Death
How It Works
重置。 你去世时,IRS视继承人为以去世日公允市场价值购入该房产。你的原始成本基础、折旧历史、购买价格——全部不结转。继承人从零开始。
什么被消除。 未实现资本利得和折旧回收税都消失了。你以$20万买入,折旧$8万,现值$50万。如果你卖,要交$30万增值的税加上$8万回收的25%。你的继承人以$50万的成本基础继承。卖$50万?零税。卖$52万?只对继承后的$2万增值交税。
夫妻共有财产双重提升。 在夫妻共有财产州(加州、德州、亚利桑那、内华达、华盛顿、爱达荷、威斯康星、新墨西哥、路易斯安那),一方去世时,存活方对整套房产获得提升——不只是去世方的一半。因为双方各50%是从获取时就认定的。一套以$30万买入、价值$100万的房产,存活方获得完整$100万基础。在非夫妻共有财产州,只有去世方的一半提升;存活方的一半保持原基础。
与信托的关系。 在可撤销生前信托中的房产仍获得提升——信托不改变去世时的税务待遇。不可撤销信托不同;如果你在生前已将房产转出,它可能不在你的遗产中因而不获提升。遗产规划和实体结构在这里很重要,需与遗产律师配合。
赠与不适用。 如果你在世时把房产送给孩子,他们继承你的成本基础(结转基础)。不重置。提升只在去世时适用。这就是为什么"持有到死"是拥有升值房产的买入持有投资者的核心策略。
Real-World Example
张伟在丹佛的三拼。 2010年以$200,000买入。14年间抵扣$80,000直线折旧。现值$500,000。如果今天卖掉:(1)$30万资本利得,(2)$8万折旧回收按25%。联邦税可能超过$80,000。
他持有到去世。继承人以$500,000成本基础继承。下个月以$500,000卖掉。资本利得:$0。折旧回收:$0。$8万+的税单消失了。这就是提升的威力——也是为什么很多投资者永远不卖,选择把房产传给下一代。
Pros & Cons
- 为继承人消除资本利得和折旧回收税
- 可被消除的增值金额没有上限
- 夫妻共有财产州为已婚夫妇提供双重提升
- 与买入持有策略完美契合——持有、收租、让继承人继承
- 你必须去世才能用——不是一个你能在世时"使用"的策略
- 遗产税可能适用于超大规模遗产(2024年豁免额约$1,360万/人)
- 生前赠与的房产不适用
Watch Out
遗产规划风险。 如果房产在不可撤销信托或复杂所有权结构的LLC中,提升可能不适用于所有权益——需要遗产律师审查。
估值风险。 IRS可以质疑去世时主张的"公允市场价值";高价值房产要做评估。
州法风险。 夫妻共有财产规则因州而异;确保你所在州正确对待你的所有权结构。
赠与陷阱。 赠与房产以避免遗产认证可能让继承人失去提升——有时遗产认证比失去的税收优惠更便宜。
Ask an Investor
The Takeaway
继承时成本基础重置是买入持有投资者的终极税务退出。通过持有到去世,你以市场价值重置的成本基础将房产传给继承人——零资本利得、零折旧回收。这不是一个你主动部署的策略,它是终局。合理规划你的实体结构和遗产规划让继承人干净继承,并且不要在生前赠与升值房产——如果提升对你重要的话。
